公司债务由股东偿还吗?
景宁刑事律师
2025-04-06
在中国公司法规定下,股东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不直接偿还公司债务。但若存在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或恶意欠债等情形,股东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十条: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,不得以其他方式擅自变更其出资形式或者转移其出资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第二十三条:股东虚假出资,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,应当在虚假出资部分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第二十四条:股东抽逃出资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,造成公司无法履行债务的,应当在抽逃的出资部分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第二十五条:股东为转移公司资产、逃避债务等目的,恶意导致公司无法履行债务,造成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,应当在恶意行为部分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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